恍然,她说的话,果真一点都没错
在键盘上飞快地打来打去,她静静的坐在我身边。
“我不喜欢上网的时候别人坐在我旁边。”
“那你还坐在我旁边?”
“啊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“不用啦,只要不是我弟妹就好。哈哈。”
如果换成是别人,我并不会那么做。我很了解她。她那一头精灵的脑袋,很能分辨什么是可以说,什么是不可以说,专业至极。我呢,也无需担心那么多。她,像是森林里那身藏不露的狡猾狐狸。她的脑袋在想什么,没有人可以猜透。就因为如此,她在人际关系方面上处理得很圆滑,她喜欢谁讨厌谁,只有她自己知道。虽然很不负责任,很懒(有时),不过有着一头快脑筋,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。世界上最难搞的人际关系,她处理得最完美,只能说,甘拜下风。如果是我,可懒得也无力的去说的讲的。
看着我的博客,她的头倾斜一边,缓缓从口里吐了一句“会写博客的人不是心里有苦无法向别人倾诉,也是很宅的人。但,你不是宅啦。”
我承认,我本小姐,一点也不宅。如果每天宅在家里,我看,我会被口水淹死。我承认我是很恋家,但不是天天都想在家不出门。身为女生又是长女,家里有些东西得帮忙,不能如男孩般在家逍遥自在。而且,每次笨手笨脚糊里糊涂更让另一个人看得火冒三丈眼睛喷火,随之口也开始动舞。没办法,身为女孩很笨措,不被讲才怪。我只是不爱和陌生人谈话试图找出新朋友,但,出去逛逛也不必这些吧。适时出去开些眼界,才不会和世界和基本流行脱节,我至少是这么认为。
她说的并没有无非的道理。很多心里的苦无头倾诉,便付诸在人海茫茫的网际网络。有个地方发泄,无疑是件好事。但,也是自己更多的喜欢写喜欢文字。倾诉除了找对象也可以有多方法,并不是每个人都选择些博客的吧。
对啦,自己是有苦诉不出在博客说说。被她点了点,才恍然明白,自己是没宅,但有很多苦说不出。发泄下是好事,但如果天天的话不是变成怨妇?哈哈。不过,我还是坚信,自己是喜欢文字的家伙。嗯。
我不是宅女,但,我是干物女,不善也懒得打扮的干物女。
干物女。
2013年3月5日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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